根据《探花av 实验室营养保健津贴发放管理办法》(宁大政[2007]123号)规定,在各实验室上报的基础上,探花av实验中心进行了审核、汇总。现将审核结果(见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9月2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送至探花av实验中心(包玉书12#楼323室)。津贴和10月份工资一起发放。
联系人:陈寅儿 联系电话:888894
海洋探花av
2017.9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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